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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南联中教师论文、课件,优质课参赛费补贴及获奖奖励标准
一、 论文(参赛、发表)、课件、优质课获奖奖励标准。
1、
省级和国家。
一等:200元。
二等:160元。
三等:120元。
2、 市级。
一等:120元。
二等:100元。
三等:80元。
3、
区级。
一等:80元。
二等:60元。
三等:40元。
说明:以国家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获得的各种奖励,按以上标准奖励。同一篇论文、同一课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,以最高级别项的标准奖励,不累计奖励;同一论文或课件已奖励后又获得高级别的奖项,只补级差而不重复奖励。
二、辅导教师奖励标准。
1、教师辅导奖以辅导学生获得奖的人数、级别累计计算,奖励标准同第一条中教师奖励标准。
2、教师辅导奖最高为200元。
三、教师参加各种竞赛、评比参赛费补贴标准。
1、区级论文评比费;各级优质课参赛费由学校全部报销。
2、区级以上课件和教学实录光盘(含区级),论文参评费,学校只报销一半,参评者自己交一半。
四、教师在职进修获得文凭、学位的奖励标准。
1、
奖励范围:只奖励与本人从事教学相关专业获得的文凭,其他与本人从事专业无关的一概不奖励。
2、 交通费补贴。按进修时间计算,每学期50元,取得文凭后一次性补发。
3、 学历、学位奖励标准。
学历:中专 200元。
专科
400元。
本科
600元。
学位:学士 800元。
硕士
1200元。
博士
2000元。
五、该奖励标准的解释权在校务会。本标准经校务会通过即日起施行。
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联中
2005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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