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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南联中教师论文、课件,优质课参赛费补贴及获奖奖励标准

 

一、 论文(参赛、发表)、课件、优质课获奖奖励标准。

1、 省级和国家。

一等:200元。   二等:160元。       三等:120元。

2、 市级。 

     一等:120元。   二等:100元。       三等:80元。

3、 区级。

     一等:80元。   二等:60元。       三等:40元。

说明:以国家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获得的各种奖励,按以上标准奖励。同一篇论文、同一课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,以最高级别项的标准奖励,不累计奖励;同一论文或课件已奖励后又获得高级别的奖项,只补级差而不重复奖励。

二、辅导教师奖励标准。

1、教师辅导奖以辅导学生获得奖的人数、级别累计计算,奖励标准同第一条中教师奖励标准。

2、教师辅导奖最高为200元。

三、教师参加各种竞赛、评比参赛费补贴标准。

1、区级论文评比费;各级优质课参赛费由学校全部报销。

2、区级以上课件和教学实录光盘(含区级),论文参评费,学校只报销一半,参评者自己交一半。

四、教师在职进修获得文凭、学位的奖励标准。

1、 奖励范围:只奖励与本人从事教学相关专业获得的文凭,其他与本人从事专业无关的一概不奖励。

2、 交通费补贴。按进修时间计算,每学期50元,取得文凭后一次性补发。

3、 学历、学位奖励标准。

学历:中专  200元。    专科  400元。   本科  600元。

学位:学士  800元。   硕士  1200元。  博士  2000元。

五、该奖励标准的解释权在校务会。本标准经校务会通过即日起施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联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1121

 

 

教师论文、课件及优质课奖励标准
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          供稿:教研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时间:11月29日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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